施工現場的辦公區、生活區與作業區應當分開設置,并保持安全距離;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。合用場所要嚴格執行《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消防安全技術要求》,采取防火分隔措施,確保疏散安全。
要點一
宿舍、辦公用房的建筑構件應采用A級不燃材料。金屬夾芯板的芯材應為A級不燃材料。既有建筑進行擴建、改建施工時,必須明確劃分施工區和非施工區。施工區不得營業、使用和居住。
要點二
施工現場應設置消防車通道并保持暢通。施工現場的重點防火部位或區域應設置防火警示標識。
要點三
設置消防水源。根據在建工程施工進度,同步安裝室內消火栓系統或設置臨時消火栓,配備水槍水帶,消防干管設置水泵接合器,滿足施工現場火災撲救的消防供水要求。重點防火部位和在建高層建筑的各個樓層,應在明顯和方便取用的地方配置適當數量的手提式滅火器、消防沙袋等消防器材。
要點四
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時,應當制訂防火安全措施;不得在作業場所分裝、調料;使用后的廢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料應當及時清除。
要點五
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。強化施工現場動火作業的嚴格管理,禁止在具有火災、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;需要進行明火作業的,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用火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,落實現場監護人,在確認無火災、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;電焊、氣焊、電工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。
要點六
建立健全用電管理制度。嚴禁使用絕緣老化的電氣線路,嚴禁在電氣線路上懸掛物品。燒損、燒焦的插座、插頭應及時更換。電氣設備不應超負荷運行或帶故障使用。嚴禁私自改裝現場供用電設施。臨時宿舍內嚴禁使用煤氣灶、煤油爐以及電取暖器、電爐等電器用具。
要點七
建立健全用氣管理制度。儲裝氣體的瓶罐及其附件應合格、完好和有效;嚴禁使用減壓器及其他附件缺損的氧氣瓶,嚴禁使用乙炔專用減壓器、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損的乙炔瓶。